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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取消与父亲没有婚姻关系的人的继承权

問:

我父亲去世之后,一个和他没有婚姻关系的女人拿出遗赠协议要求继承父亲的遗产,协议里面有委托该女人为我父亲办理身后事的要求,可父亲所有后事均是我们子女在办理。请问,是否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取消该女人的继承权?

答:

根据你的描述,该女士与你父亲之间签署了遗赠协议,如果该协议约定为你父亲办理后事是该女士取得遗赠财产的条件,而其没有正当理由未履行该义务,那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遗赠附有义务的,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剩余15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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