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法视野下我国学前教育中的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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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19.29;D922.2文章编号:1008-777X(2025)03-0005-07
文献标志码:A
一、财政法视野下学前教育机构产生的问题
根据中经网统计数据库显示,自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了“社会力量”的办学地位始,中国学前教育机构数量从1982年的122107所上升到2023年的274414所[1],在市场数量给予正向反馈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如区域、城乡间教育资源不均衡、学前教育财政政策转变速度快、相应考核措施与监督体系缺失等弊病,导致各类学前教育机构教学质量参差不齐、无法确保每个学龄前儿童拥有公平的学前教育机会。(剩余1145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