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我没有去深圳之前,我的大学同学牛马在深圳已经有十年了。他混得不错,有了自己的翻译公司,房子和车子,也有过老婆。他的老婆是我也曾经喜欢过的,我们的大学同学王捷。
离婚后的牛马开车远游,四天后来到了北京。他打我手机时我还不相信他已经到了。我们在第二外语学院的门口见的面。那时我刚辞去了以前的工作,准备写上一段然后再重新工作。我从房租较贵的房子搬出去,在第二外语学院的对面租了个只有七平米的民房,准备在还有钱吃饭交房租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写上一阵子。
牛马在离婚之后,觉得自己也想要写点东西。想写东西的时候,他就想到了十年前的我。那时候的我就喜欢写作,经常坐在学校的排椅上独自发笑,显得神秘兮兮的。我和牛马住在同一个宿舍,他对写作也感兴趣,但他的志向并不在写作。尽管这样,我们还是因为文学成了较好的朋友。大学毕业后他去了深圳,我们十年来联系得并不多。
我走到校门口时,牛马已经到了。他从一辆本田车里走出来,站到我面前,一时间没敢认我。他的头微微偏向右边,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上下打量我——当时又瘦又高的我穿着一件破旧的灰色格子t恤,汗渍麻花的,衣襟还被烟头烫了个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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