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摘要 制度的核心功能是为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即经济人)提供激励与约束,这一核心功能是通过制度降低交易费用、外部性内部化等次级功能实现的,而制度降低交易费用、外部性内部化等功能之所以能对经济人提供激励与约束则在于它能对经济人进行经济活动的收益和成本产生影响。因此,一种有效的制度必须据此进行设计与实施。
关键词 制度;核心功能;次级功能;激励与约束
中图分类号 F064.2 文献标识码 A
制度的功能是新制度经济学中一个非常基本但又十分重要的问题。科学认识制度的功能对深入认识制度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和有效的制度设计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制度的功能,尽管新制度经济学家作过不少的论述,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本文拟对此予以梳理,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一、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家对制度功能的揭示及其不足
制度的功能是多种多样而且具有层次性的。制度功能的层次性是指制度的功能具有核心功能与次级功能之别,并且制度的核心功能是通过次级功能实现的。最早对制度的功能进行揭示的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科斯。他“发现”了交易费用并认为企业制度之所以代替市场就是因为它可以用一个要素所有者之间的长期交易(合约)代替一系列短期市场交易(合约)从而节省交易费用。(剩余219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