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一切现象和事物大抵都需分类,“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比如生物一般分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三大类,动物又分哺乳类和卵生类还有高级动物人类等。就文学艺术来说,可分文学和艺术两大类;文学又分小说、诗词、散文、报告文学和杂文等。小说还分长篇、中篇、短篇,1958年又从短篇小说脱胎出来一个小小说(亦称微型小说)。
现象和事物的分类,是为了便于认识、研究、探索其规律及本质,从而总结、推进、发展或杜绝、消弭、减少某些现象和事物。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有论者将杂文分为歌颂和批评两类;也有论者认为分知识型、批评型、歌颂型和教育型四类;又有论者在四类之外加上审美型计五类。
我们以为上述几种分类法或易与其他文学体裁混淆,或有悖于杂文的发端与缘起。
应该说,杂文这个精灵甫破土而出便承载着批评、批判、针砭、抨击、讽刺的担当,这是因为文学领域中缺少一个充任社会医生的角色;杂文也是按用进废退自然法则形成自己“性格”的。既然杂文的功能是社会批评、文化批评、人性批评,那么,它的分类就如同人分黄、黑、白只能从皮肤区别,杂文也只能从风格流派(形式)分类。
在归纳、分辨总体杂文基础上,我们于近年陆续提出杂文分常规杂文、非常规杂文和荒诞杂文三类。(剩余172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