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契约
1.概念
一般契约,即合同,是双方(或数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订立的有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政策的规定,不得有任何违反法律的事项。同时,契约应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互利,完全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他方。
2.主要内容
(1)契约的名称。
(2)立契约当事人各方的姓名。
(3)写明立约的原因、目的。
(4)一般采用条款式,将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逐条列出。
(5)写明本契约的生效时间,有效期限,一式几份,各由谁执有。
(6)附件。写明附件名称和份数,各方当事人或中人、证人签名盖章及订约时间。
欢迎辞
1.概念
欢迎辞是由东道主出面对宾客的到来表示欢迎的讲话文稿。
2.欢迎辞的要求
(1)看对象说话。
欢迎辞多用于对外交往。在各社会组织的对外交往中,所迎接的宾客可能是多方面的,如上级领导、检查团、考察团等。来访目的不同,欢迎的情由也应不同。欢迎辞要有针对性,看对象说话,表达不同的情谊。
(2)看场合说话。(剩余120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