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旅游是宗教信仰旅游和宗教文化旅游的总和。宗教与旅游具有某种近乎天然的密切联系,旅游是宗教传播、交流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宗教是旅游活动的重要目的和动力。宗教文化蕴藏着丰富的旅游资源,旅游则促进这一资源价值的实现。本文就如何引导宗教旅游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如何使优质宗教文化资源与健康旅游活动充分良性互动,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进行理论探讨。
关键词:宗教旅游 景观 遗产 开发
作者张桥贵,1963年生,云南民族大学教授、副校长,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孙浩然,1980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宗教社会学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
宗教旅游既含宗教性,又有旅游性,既有属于宗教活动的一面,又有属于旅游活动的一面。宗教信仰旅游是旅游型的宗教活动,主要指包括职业僧侣和一般信徒在内的宗教信仰者基于宗教目的或出于宗教愿望而进行的旅游活动,如朝觐、云游、交流、传法等。在这些活动中旅游仅仅是实现宗教情感的途径和手段,是一种表面的形式和现象,宗教才是促使信徒离开常驻地到异地去从事宗教活动真正的背景和动力。宗教信仰旅游的主体是宗教信仰者,在旅行和暂时居留时引起的现象和关系更多是宗教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