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的地震,就是大自然对人类的“屠杀”。古往今来,人世间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这种“天塌地陷”、“山崩海啸”的灾难
刚刚过去的2004年12月26日,一个令全世界震惊的日子,人类遭遇一场空前的劫难:发生在位于印尼苏门答腊岛亚齐省的里氏90级大地震所引发的海啸,席卷斯里兰卡、泰国、印度尼西亚及印度等南亚国家,转瞬间约30万人命丧黄泉。
祸不单行,仅仅过了三个月,一场强烈地震再次袭击印尼。当地时间2005年3月28日深夜,印尼苏门笞腊岛附近海域再次发生8.7级强震,带给人们的又是数以千计生命被吞噬的噩耗。
强烈的地震作为一种突发性灾难,令人猝不及防,是公认的所有自然灾害中的“元凶”。《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注释:任何天灾都比不上地震在如此短促的时间、如此广大的范围,造成如此巨大的损失。
历史上造成死亡人数最多的地震,发生在1201年7月近东和地中海东部地区的所有城市,估算约达110万。我国有记载的最高死亡数字的地震,是1556年1月23日发生在陕西华县的8.0关中大地震,亡837人,而1737年印度加尔各答发生的大地震约有30万人死亡。
据有记载以来的统计,全世界因地震毁灭的城市一共有27个,高居火山爆发、水灾、旱灾、风灾等灾害之首。(剩余208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