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山县人大常委会一改过去会议审议时轮流发言的模式,实行领衔发言制度,激活了发言气氛,切实提高了常委会的审议质量。
实行领衔发言制度,旨在解决会议期间组成人员审议发言不踊跃、主题不突出、研究不深入,形成的审议意见缺乏针对性的问题。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按照组成人员的专业特长,根据审议议题,在常委会会议召开前一个月,确定小组领衔发言人并组成调研组,深入到有关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在常委会分组会议上,领衔发言人根据调研情况作领头审议发言。小组召集人又在领衔人发言的基础上,再吸收其他组成人员的意见,在全体会议上再作中心发言。这样的发言往往更有针对性,形成的审议意见也就更有力度,从而有效地推进相关部门的工作,体现出人大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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