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创造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现阶段,大量的专利都是通过职务发明创造的,因而,各国都十分重视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属问题的研究,其目的就在于使得职务发明创造归属在职务发明创造制度立法上,既能激发雇员进行职务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保护其智力劳动成果,而又能使雇主乐意持续投资于技术创新活动并收回投资,从而能做到雇员和雇主利益的平衡,并不断促进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
在职务发明创造制度中,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是其核心内容。在全世界高度崇尚科技创新的时代,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属的确定是否合理,已经关系到一个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只有确定了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才能相应地对其他问题做出安排。因此,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无一不是各国职务发明创造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实施专利法以来,对我国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一直存在“职务发明比例小、层次低”的现象。2007年上半年,在国内专利申请中,职务申请占国内专利申请总量的47.1%。而欧美日发达国家专利申请远远超过这一比例,这当然得益于职务发明专利制度的科学设计。相对而言,我国职务发明专利权属制度的设计却不甚合理。(剩余216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