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对某发电企业股权转让中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与评估参数的确定,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本文认为:(1)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各种评估方法均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和受限性,资产基础法作为传统的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方法,在发电企业价值评估中具有一定的优越性;(2)根据评估工作的实践,各种评估方法的操作均有不同程度的需改进的问题。
一、发电企业股权转让及其企业价值评估的特点
随着电力行业体制改革的推进,拥有相似电力生产资源的各发电企业集团,为提高各自的竞争力,都迫切需要提高其生产资源的效率。为此,发电企业需要优化整合。这就要求打破原各发电企业集团地域界限,通过企业间的股权转移,使新的企业集团在电力生产中,各要素实现更好的平衡,从而获取资产运营效率的最大化。
去年,国内某大发电企业集团对某一发电企业的股权受让,就是一次企业间的股权转移和生产要素的重新平衡。
企业的股权转让需要对企业的整体价值进行评估。而本文中这一企业股权转让的评估案例还具有以下的特点:
1.面广:受让股权的发电企业集团拥有五十多个子公司。在这些子公司中,有发电企业,也有非电力企业:在发电企业的子公司中,有火电厂、水电站、风力发电场。(剩余203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