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中,“新音乐”的最初含义是指近代以来学习、借鉴西方音乐技术手法,同时融会中国传统音乐的某些因素而创作的不同于中国古代音乐或传统音乐的音乐样式。这一概念的最早提出者是曾志态。1904年,在译补《乐典教科书》“自序”中,曾志忞提出“为中国造一新音乐”、“特造一种二十世纪之新中国歌”的著名宣言,其内涵是指学习西方音乐,创造以当时学堂乐歌为代表的新式歌曲。学堂乐歌的编创成为20世纪最有影响的一股音乐思潮——学习西乐思潮的滥觞,也正是在这一思潮的裹挟下,一批新型知识分子和从事学校音乐教育与乐歌编创者发出了创造中国新音乐的新声。在西学东渐与西乐输入的背景下,中国音乐的嬗变与转型已然发生。从这一时期开始,中国音乐的发展进入到后来史家们所谓的“新音乐史”阶段。
五四新文化运动进一步为中国音乐的历史转型提供了强大的文化语境,新音乐文化在这一时期得到初步发展并成为新文化运动的有机组织部分。尽管20世纪20年代明确冠以“新音乐”命题进行论述的文献还很少看到,但这一时期有关中乐或国乐与西乐之优劣的比较、以及中国音乐出路的讨论等热点问题,大都涉及到是否要学习西方音乐文化以创造新音乐文化的问题。(剩余2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