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法诚信制度包括诚信原则的帝王条款地位与体现该原则的具体诚信制度,近现代民法的诚信制度虽有罗马法的渊源,但罗马法只是贡献了诚信概念与极其有限的诚信制度,中世纪教会法将违背诚信的行为评价为宗教罪过,通过教会法院的司法适用在侵权法、契约法与婚姻法等领域发展出大量的体现诚信原则的具体诚信制度,并将诚信上升为一般的法律原则,对近现代民法的诚信制度作出了重要贡献,近现代民法的诚信原则与体现该原则的大量的诚信制度有着更为深刻的中世纪教会法渊源。
关键词:教会法;罗马法;诚实信用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标识码:A
近现代民法的诚信制度包括诚信原则的帝王条款地位与体现该原则的具体诚信制度,诚信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已是理论上的定说,但罗马法仅有诚信概念(即拉丁文符号“bona fides”)与有限的诚信制度,并无一般的诚信原则。教会法在中世纪得到世俗法的承认,对整个西欧社会有着广泛的强制力,教会法上存在着大量体现诚信原则的诚信制度,与罗马法不同的是教会法不仅存在丰富的诚信制度,还同时存在一般的诚信原则,这些一直为学界所忽略,因此有必要教会法中的诚信制度,揭示近现代民法诚信制度的真正渊源,以推进诚信原则的进一步研究与诚信社会的建设。(剩余223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