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评介了我国法学界对习惯法概念的界定,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强调应遵循对法律概念的科学界定,是讨论习惯法与拉祜族习惯法性质、地位、任务和价值取向归属的理论基础。本文认为阐明拉祜族习惯法属于法律外的习惯法,并探究拉祜族习惯法的价值取向。认为立足深入调查与研究拉祜族习惯法由来与发展的规律,是不断创新研究习惯法与拉祜族习惯法的最佳途径。
关键词:习惯法;拉祜族习惯法;价值;根本途径
中图分类号:D90—052
文献标识码:A
在民间形成、流传与发展的拉祜族习惯法,是中华民族大家庭民间习惯法的有机组成部分,而民间习惯法则是和法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国家生活中必不可缺少的两种社会现象,由此决定了以弄清习惯法和拉祜族习惯法的关联、区别为先导,又是研究拉祜族习惯法的首要前提。也由此思考,弄清习惯法与拉祜族习惯的关联、区别,是准确、全面认识和掌握习惯法内在规律的重要环节。
一、综观近些年来.在我国民族法学领域.对习惯法概念界定存在着争论.这是民族法学深化研究的好势头
当代中国法学界,在深化民族法学研讨历程中,对什么是习惯法概念界定的讨论方面,主要存在着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习惯法反映国家认可和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习惯。(剩余223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