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摆满成批量生产的蔬菜的市场上,提着篮子的顾客常常抱怨:吃西红柿没有西红柿味,吃黄瓜也没有黄瓜味。这些果实的品位下降、不足,原有的特色基因减弱、消失了。那么,在文化消费市场上,杂文成果的味道又如何呢?这可是关系到对杂文的艺术特征如何认识,并且如何保鲜和催壮的问题。要知道,没有了“杂文味”,也就没有了“杂文”本身,也就取消了这种文体。
其实,与其他的文学体裁相比,杂文没有诗歌的凝练与意象,没有小说的形象与情节,没有散文的染情与美质,没有戏剧的对话与冲突,它凭着什么立身于文体之林?而且自现代的新文学新生始,至今仍在发展?读者阅读兴趣不衰,文化消费市场看好,重要的就在于杂文有着“杂文味”。
回溯杂文的产生和发展,便知这“杂文味”由来久远。杂文作为一种杂体的议论性文学散文,不论在中外都是“古已有之”的。在我国杂文一词,最早见于刘勰《文心雕龙》的《杂文》篇。刘氏认为杂文是“文章之支派,暇豫之末造也”,他把“文”、“笔”兼有,杂七杂八,无法归类的文体并归“杂文之区”。刘勰之后,范晔的《后汉书·文苑列传》,欧阳修的《苏氏文集序》,苏轼的《答谢民师书》,王安石的《上人书》,也都把杂七杂八,无法归类的文体称为“杂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