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志是康德哲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康德在讨论意志概念时,认为其有两层意义上的意志,“一是Willkuer,一是Wille。”①Willkuer是通常所说的意志,它完全出自于感性的冲动,是一种能够选择此种或彼种行为的过程,因此,经常被翻译成“任意的意志”(arbitrary will)。而Wille才是真正的意志,即具有按照对规律的意识、观念或表象来行动的能力,也就是具有按照原则行动的能力。在任意意志下的自由是假的自由,而自由意志才是善的意志。“意志概念两层含义相关到人的本性中的感性和理性。”②如果本性中感性的成分占据了主要位置,那人的意志便受感性的影响与控制,这时的意志便为任意的意志。如果理性排除了经验与感性的影响而使意志成为一种理性的行为,那么这时的意志即为善的意志。意志的最高境界是意志的自律,理性者意志的自我规律便使人获得了自由。
一、康德的自由与意志思想
1.任意意志的自由是假自由
任意意志是受感性经验所控制的,它以外界物质的刺激为直接起因,以自身感官的满足和欲望的释放为目的,它不受理性因素约束,没有经过理性的思考而完全出自感性的冲动。这种意志是依据对象之概念而给出原则,这种原则是主体自然的行动所给予的,因此,任意意志不是善的意志,在任意意志下的自由可以称为是任意的自由或是自由的任意,这种自由是以个体自身任意意志的释放为前提的,没有任何的规则可言。(剩余254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