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实行系(部)党政共同负责不仅有利于加强和改善高职院校系(部)党的领导,而且也有利于调动系(部)行政的积极性和发挥系(部)行政的作用。贯彻落实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必须把握共同负责的内涵,坚持共同负责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重视和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
[关键词]高职 党政共同负责 制度保障
党政共同负责制是高校基层实现党的领导的可靠保障,是高校教育目标顺利实现的有力支撑,是适应高校大众化教育形势下,系工作新要求的选择。1999年,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制定颁发了《江苏省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明确提出:“高等学校院系工作由院系党组织和行政共同负责,”要形成“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作为升格时间不长的高职院校,随着学院二级管理的逐步深入,系(部)的职能也在变化,从原来只管教学、科研,到现在人、财、物全面管理,自主权愈来愈大,独立性愈来愈强,工作涉及面愈来愈广。特别是争创示范性高职院校,大量具体工作均在系(部)。因此,加快推进系(部)党政共同负责运行机制,为学院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迫在眉睫。笔者对加快推进高职院校系(部)党政共同负责运行机制进行了一些思考。(剩余336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