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自由刑中应然的自由是犯罪人为实现其自身需要不受他人阻碍地进行选择性行为的状态。由于社会的发展,自由刑被纯粹化,自由刑中的“自由”经过不断的分化最终限定为狭隘的人身自由,即为满足正常生活和交往的需要而按自己的意志所进行的选择性的活动。由于人类自由的相对性和各国现代化水平的不同,自由刑中的“自由”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中发展趋势是不同的。
关键词:自由;自由刑中的“自由”;社会发展
中图分类号:df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1(2008)04-0056-05
自由刑是世界各国刑法中的主要刑罚种类。自由是不受他人阻碍地满足自己的需求。如果从广义的角度理解,自由刑中的自由就应当是被剥夺的犯罪人的一切需求。显然,剥夺犯罪人的一切需求是不现实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需求的变化,自由刑中的自由也会相应发生变化,国家对犯罪人自由的干涉方式也会有所变更。
一、广义自由刑及其自由:基于自由概念的思考
自由可以从主观、客观和综合三个角度加以理解。黑格尔是从主观的角度来解读自由的。他认为:“自由是意志的根本规定,正如重量是物体的根本规定一样……说到自由也是一样,因为自由的东西就是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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