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方法的矛盾分析方法,既不能作直观的、经验的赫拉克利特式的朴素辩证法的理解和把握,也不能作概念的、思辨的黑格尔式的思辨辩证法的理解和把握,更不能作古希腊芝诺的“二分法”式的诡辩论的理解和把握。必须从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对它作实践辩证法的即从实践理解的矛盾分析方法的理解和把握。本文的研究有助于厘清人们对矛盾分析方法的误解,正确地理解、把握和应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矛盾分析方法,去把握、分析属人世界中的一切属人矛盾——即由人的活动所生成发展的实践的对立面统一关系。
关键词:实践思维方式;属人世界;属人矛盾;矛盾分析方法
中图分类号:B0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08)03-0080-06
一、矛盾分析方法的根基、概念和实质
(一)方法的实践根基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对立统一”即矛盾不是不属人的自在存在物的自然状态或自在存在物自发的产物,而是属人世界(人类世界)中,人对实践存在物内在对立统一的本性、本质和规律的反思性概念地把握的产物。不仅自在存在的矛盾,只有当它通过实践中介为实践存在的矛盾,才能为人所把握和理解;而且人所把握和理解的对立统一,以实践思维维度,无不是对人的实践及其发展有作用和意义的矛盾。(剩余222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