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八十年代的女孩子勇敢地呼出“寻找男子汉”之声时,已到不惑之年的我,不禁也想轻轻地问一声:“我们年轻的绅士们躲到哪儿去了?”
长年来,“绅士”一词,在国内是贬义词,是男人中的败类或虚伪卑劣乃至娘娘腔之辈的代名词。其实英语中gentleman一词,做个拆字游戏的话,gentle在字典中解释为优雅、上品、可爱、宽大、稳健、亲切、有礼等等;man为男士。一位有着上述品格的男士即可称为绅士,这又有什么可以指责的?
我接触过不少真正的“绅士”,他们多数是我的长辈,也有一些同代人。他们虽穿蓝布中山装或人民装,领口和袖口却始终是笔挺和光洁鉴人的。他们的双肩从不披着一层头皮屑,头发不长不短,大方得体。叠得方方正正的手帕从不离身。脚上即使一双布鞋也一尘不染。当然这只是外貌,真正的绅士风度除了有好的谈吐举止外,在公众社交场合有容人之量,待人有礼有仪、不卑不亢。
说到不卑不亢,其实这四字写来容易,真正要达到这境界,非有一定的涵养和文化熏陶不可,否则,反而给人以拿腔作调的感觉。和绅士型男士相处,有一种安全感,他们决不会出言不逊,让你难堪;也不好为人师,咄咄逼人。自知出色仍能保持稳健谦虚、温柔宽容,这样的男士更令人感到光彩夺目。(剩余98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