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逊是我的邻居,住在纽约第十二街区的公寓里。这个黑人小伙子有自己的工作,不过要养活父母、妻子和儿子。按照美国的法律规定,年收入在两万五千美元以下的五口之家,符合贫困标准,可以享受由纽约市政府划拨的社会福利补助。
每个月的20号,是约翰逊去领取补助的日子。这天他会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西装革履地去领取自己的那份补助。而且他几乎每次都要告诉发放补助的政府人员,自己可不想这样过一辈子,他要为妻子找份工作,或者自己去找份兼职。
我曾经好奇地问他,为什么要做这个选择。“伙计,”约翰逊拍着我的肩膀说,“我现在是没有办法,所以才需要社会福利,等于用着所有纳税人的钱,包括你的,甚至包括我自己的。但我有能力取消社会福利对我的照顾,这是我的义务,也可以给政府节省一笔钱,让他们把纽约建设得更好。”我无语。人的本性就是见便宜就占,哪有非把对自己不利的义务拉到肩膀上的?
不久,约翰逊高兴地找我喝酒。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开心,约翰逊说自己从这个月开始,再也不用去领取补助了。他的老婆在附近超市里找到了一份理货的工作,两个人的收入相加,按照纽约市标准,显然已经脱贫。看他喜形于色的兴奋样,我也只能说声“祝贺”。(剩余84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