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高校实行职员制对于建立精干、高效的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和现实意义。文章分析了高校管理队伍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高校现有管理体制向职员制过渡的改革方案。
[关键词]高校 管理 职员 改革
本文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校发展研究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陈磊(1975-),女,硕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
一、高校职员制综述
高校职员是指在高等学校专门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高校职员分为若干等级,称为职员职级。各级职员都有明确的责任、任职条件和期限。职员的职级反映了管理岗位的层次、类别和职员的专业水平与工作能力。
《教育法》35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高等教育法》第49条规定:“高校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根据高校发展的需要,教育部拟定了《高等学校职员制度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制定了新的高校职员制度,并在武汉大学等六所直属高校试行了职员制度。
高校职员制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依法为高校职员量身而做的人事管理制度,即把高校职员作为一个区别于教学与科研人员、工勤人员的独立系列。(剩余241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