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理论问题,校长负责制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课题了,作为一个在实践中具体运作的事物,校长负责制却是一种全新的管理体制。目前,全国中小学虽然已较普遍地实行了这种新的管理体制,但却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
首先是校长们,他们是校长负责制的直接执行者,并且他们也都宣称自己在躬行校长负责制。然而,总是有为数不少的中小学校长,在有意或无意地歪曲着校长负责制。最典型的表现有两种:一种就是以校长负责制为尚方宝剑,以校长为钦差大臣,以负责为独裁,以学校为家庭,以自己为家长。不懂得科学管理,就喜欢行使命令。另一种就是,校长事必躬亲,事无巨细,须亲手办理才放心,其他人去做便不放心。有一位九年制学校的校长就说:“校长负责制,就是学校百分之八九十的事要校长做。”不管哪种表现,都是将校长负责制理解成校长独裁制。
至于广大的教师,他们更多的是对校长负责制的误解,由于本身对这一体制理解不准确,再加上校长们的不科学甚至违法的操作,教师们就很难正确对待这一新的管理体制。在教师们看来,校长负责制就是专制的回归,是民主的倒退。自己则为专制的对象,只需消极适应校长,用不着主人翁意识,用不着创新精神。所以在实际工作中,他们不管对错,不问是非,只按校长说的去做就行了。(剩余337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