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随着21世纪的来临,整个20世纪可谓尘埃落定。但是,所谓的当代文学史(按一般的看法,即1949年至今的文学)的书写依旧是横亘在文学史家面前的难题。带有浓厚的政治意识形态价值观烙印的传统文学史观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曾经遭到以“重写文学史”为口号的新一代学者的清算和攻击。但如同一些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前者固然忽略或隔离了“五四”以来的启蒙传统,并影响了对文学作品价值的正确解读;而“80年代的新文学史观也并未做到‘真正’的全面,而造成了新的遮蔽。这种‘遮蔽’首先表现在不能全面评价‘左翼文学’,其次则表现在对待‘五四’文学传统之外的‘现代’文学形态上”(1)。
事实上,上述两种文学史范式不仅在对20世纪文学史现象的解释上存在不足,在面对汹涌而来的20世纪末文学浪潮时同样缺乏解释的力度。20世纪末社会急遽变化带来的价值、文化的多元化取向在文学创作上体现无余,由于难以找到一个清晰的标准,对80年代中期以来的文学史书写只能是退而求其次,往往以“新历史小说”、“新写实主义”、“晚生代小说”、“女性文学”、“新状态小说”、“新潮小说”、“后现代小说”等诸如此类的名词分别加以界说。(剩余270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