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区分自然美与艺术美的基本依据
从美的创造意义上说,自然美与艺术美,是人的审美活动中最重要的两大美感对象与审美形态。应该说,根据审美对象的美感生成方式,可以把审美类型区分成自然美和艺术美,这是审美认知中最重要的理论划界。什么是自然美?即自然事物或自然生命运动中显现出来的美丽;自然的美丽,有其天然的色彩,天然的形式,天然的生命力量,它随着季节与时空变换而变化。自然美是“造化的杰作”,所以,人们总能从自然美中发现神圣的力量,在古典文化传统中,人们以为自然美就是神在自然事物背后的亲切微笑。什么是艺术美?即人所创造的艺术品或工艺品所具有的美丽,它具有自己的色彩与形式,具有自己的媒介方式与语言职能,艺术美与人类的生命活动密切相关,即从艺术品中可以体验到人所创造的审美的快乐。从自然美中,我们可以找到生命的伟大价值本源,它神圣、无限、广阔、深邃,自然美中具有神圣而超越的生命存在价值。从艺术美中。我们可以体验无限的人类生命艺术的独特心灵创造,特别是无限丰富的民族艺术精神创造。
现在的问题是:自然美是纯粹自然的美丽,还是有人参与其中的美丽?“个人”在自然美中有何意义?自然美有人的创造性因素在其中吗?其实,自然美的事物,是不依赖人而存在的,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有着自身生存的法则。(剩余217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