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初,我收到了周海婴先生寄来的一篇大作:《回忆录蕴藏历史价值——读〈梅志文集〉有感》,发表在1月31日《人民日报》的“文艺评论”版;同文亦刊载于《鲁迅研究月刊》今年第2期,标题是《梅志先生文集新书发布座谈会讲话》。文中说:“近来有人说‘尽信回忆录不如无回忆录’,难道要梅志先生忘却过去?!难道如此惧怕历史的回忆?!”又责问道:“我不知道他是普遍号召大家都不要写回忆录,不要信回忆录,不要看回忆录呢,还是写回忆录,写了也不可信。”海婴先生批评的那位“有人”,那位“他”,就是鄙人。因为去年10月18日我在《人民政协报》发表过一篇短文,题为《鲁迅的“危险”与“好玩”——兼谈回忆录的鉴别》。文章对沈醉先生关于国民党政府派他组成小组暗杀鲁迅和陈丹青先生关于鲁迅到唐
家串门这两件事提出质疑。这跟我尊敬的梅志老人毫不搭界,更没有要老人“忘却过去”的意思。作为一个平头百姓,我从无荼毒生灵的罪愆,有什么必要“惧怕历史的回忆”?对于回忆录,我发表的看法是:“自上世纪以来,回忆文字和口述历史跟文献典籍一样,都进入了史料的范围。回忆录不仅可以弥补文献记载的不足,而且还能提供不少丰富的素材,生动的细节,其价值是不可低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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