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
尚未走出赢利困扰的视频产业突然间面临生死抉择,两万多名视频从业者的职业选择受到严峻考验。
危机来自于2007年12月29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与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这一《规定》,1月31日起,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
为此,有关“国内视频网站是否将全部变身国企”等问题的大讨论在业内瞬间爆发。
业内认为,如果严格执行此规定,对视频行业的打击将是灾难性的。而即使能够按要求完成公司结构调整,也会为公司的再次融资和上市带来更严重的影响。
甚至更有业内人士预言:“2008年,视频网站的死期到了。” 目前,在网上从事互联网视听服务的大多是由国内外风险投资介入的民营公司,这其中包括所有知名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和各种视频分享网站,比如土豆网、优酷网、我乐网等等,它们似乎都没有达到“国资控股”的要求。
据悉,《规定》中所指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视听服务的国内网站要么在今年1月31日前迅速找到国资买家接手,要么关闭。(剩余278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