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曾任江青机要秘书的阎长贵先生的文章(《毛泽东江青结婚,中央有无“约法三章”》,《同舟共进》2008年第8期),“心有戚戚焉”。我们看到的文章,常常是雷同、附和的太多太多,像阎先生这样提出质疑和严谨考据的则太少太少。这似乎不仅是治学学风问题,更多的可能是我们的思维问题。
“约法三章”之说其来已久,但否认者众,包括现在写文章的阎长贵先生。记得当年毛泽东的卫士长李银桥也在回忆时对此否认。坚持者则认为此事并非子虚乌有,何况江青(以及张春桥)的同乡、熟人崔万秋在台湾所著《江青前传》中曾提及,内战时国民党军队攻克延安,查获有中共中央秘书长王若飞的日记本,内中记述有“约法三章”。不过台湾这一版本未见有原件的公布,也就只好存疑了。
“后五四”时期奔向延安的新潮青年
翻阅毛泽东家族的第三代人孔东梅所著的《翻开我家老影集——我心中的外公毛泽东》(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有一种“阅读期待”,想看看她如何评说她的另一个“外婆”江青。可惜书中仅有一小节“江青及我姨妈李讷一家”,所谓“我家老影集”中,也并无江青的照片,看来“我家”是并不完全的。其实这大可不必,在这个问题上,完全可以“公私分明”。(剩余313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