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岁末,一场由中央最高领导层发动的“为民工讨薪的战役”已初战告捷,多数民工讨回了当年的全部或部分工钱。但是去年的欠薪解决了,今年还会欠薪吗?除了欠薪问题,民工的其他合法利益如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子女教育、医疗保险等是否也要政府发动什么“战役”来解决呢?应当肯定,政府出面维护民工的利益是必要的,也是有成效的。但是,仅靠政府的干预并不是解决民工问题的长久之策。依笔者之见,将民工组织起来———在民工中组建民工工会或在现有的工会组织中吸纳民工参加,是从整体上和长远上维护民工合法利益的根本之策。
将民工吸纳进工会是我国产业工人主体结构变化的必然选择
随着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我国劳动力的从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据权威部门统计,到2003年底,全国有超过1/3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部门。目前,在全国的民工中仅跨地区流动的就有1?郾2亿人,在第二产业的农业户口劳动力已占57?郾6%。在我国的有些行业中,农业户口的从业人员已占相当高的比例,其中批发零售业和餐饮业占52?郾6%,加工制造业占68?郾2%,建筑业占77?郾8%。在非农产业中,农业户口的劳动力在数量上已超过城市户口的劳动力,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剩余456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