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正确认识生产劳动的一般性质和特定的社会形式之间的辩证统一的关系,不仅是理解马克思的生产劳动学说的基础,而且也是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理论的出发点。本文从方法论的角度,考察了斯密关于生产劳动的两个定义和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的两个概念的形成过程,探讨了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两个标准的逻辑结构。
关键词:生产劳动理论;斯密;马克思;社会主义
中图分类号:A811/F0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07)03-0168-06
关于生产劳动的概念,长期以来,一直争论不休。有些人把生产劳动的一般性质和特定的社会形式对立起来,以生产劳动的一般的人类性质否定其特殊的社会性质,或者只承认生产劳动的特定的社会形式而忽视了生产劳动的一般性质。有的人把生产劳动的一般性质和特定的社会形式等同视之,用生产劳动的物质规定性代替其社会规定性,或以生产劳动的社会规定性代替其物质规定性。还有些人把生产劳动的一般性质和特定的社会形式割裂开来,认为它们之间毫无联系,是两个相互孤立的概念。正确认识生产劳动的一般性质和特定的社会形式之间的辩证统一的关系,不仅是理解马克思的生产劳动学说的基础,而且也是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理论的出发点。(剩余282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