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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伤害的可罚性检讨

  [摘 要]由于自我伤害不为罪,则教唆自伤的行为也不为罪。如果同意伤害不具有违法性,则自伤者的教唆行为也不为罪。如果同意伤害行为具有可罚性,则责任共犯论、违法共犯论及修正惹起说都会得出自伤者的教唆行为具有可罚性的结论。关于同意伤害的可罚性问题,日本有“全部可罚说”、“社会的相当性说”、“危及生命的重大伤害说”以及“不罚说”。从彻底尊重个人的意思自由决定权,以及适应器官移植等现代医学需求的考虑,同意伤害的“不罚说”具有合理性。

  [关键词]共犯的处罚根据;同意伤害;不罚说

  [中图分类号]D924.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595(2008)01-0055-(05)

  一、问题的提出

  现代文明社会,整个人尚且能被克隆出来,在人的身上挖挖补补,如隆胸、隆鼻子等,就更不在话下了。还有,为自己被动接受的男儿身深为懊恼的人们,因为如今有了变性手术这一福音,也不再苦恼了。但是,不可否认,这些手术现在还很难说是正当的医疗行为。手术成功,或许难说是伤害,但一旦手术失败,那恐怕就是伤害了。除为逃避服兵役而自伤身体可能构成战时自伤罪外,自伤行为,基本上无论在哪个国家的刑法典中都不会作为犯罪处理。(剩余225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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