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起,中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对超过全车价值60%的汽车零部件征收25%关税的政策。一旦这项政策开始实施,博世等国外汽车零部件生产商的利益必将受损,他们在自身政府的帮助下向WTO起诉中国政府的此项政策。
2005年11月,欧盟准备起诉中国政府关于汽车零部件进口关税事宜;2006年2月,美国希望加入此次诉讼并成为另一原告。2006年3月,欧盟和美国正式向WTO提起诉讼。
显然,WTO的诉讼案并不是一朝一夕发生的,它们的出现对于任何人来说都不是惊人之举。争端一般都是问题已经出现了很长时间,并且是由各种各样的WTO委员会通过双边或者多边商议之后才产生的。此次汽车零部件争端案的产生也是经由此过程。
欧盟和美国两方面因为高度关注中国对汽车零部件的征税制度,已经与中国政府进行了多次双边交涉,而WTO各委员会之间也为此进行了多次交涉。在这个案例中,欧盟和美国都表达了近几年来他们对本国行业利益受此项政策影响的关注,并且了解到对方与己有相同的利害关系。毫无疑问,欧盟和美国开始相互交谈并进一步调整应对策略,分享信息。当争端触及到多国共有的利益,而又无法在利害双方间自动消融或者通过谈判解决时,利益受损一方通常愿意合伙发起一个WTO争端来解决问题。(剩余144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