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转股”抵债方式被天津航道局在内的众多债权人拒绝之后,“引资重组、盘活死局”几乎成为珠海机场自救的惟一筹码。而事实上,8月1日起实施的新《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中,外资比例仍不能超过50%,这让多数国外资本对这桩“生意”望而却步。
9月20日,记者从珠海机场招商办了解到,珠海机场与香港机场的可行性研究已经进入最后阶段,合作与否,10月份可见分晓。对于香港机场能否最终成为这家落难机场的救场者,许多业内人士表示并不抱希望:除17亿巨额负债的债主们已经申请了“珠海机场经营权冻结”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同为地方机场,整体收购从无先例”。
问题在于,落难的珠海机场还只是颇有代表性的样本之一。视合资为“救命稻草”的还有度日同样艰难的国内其他138个民用机场。在严格的民航业资本准入制度下,它们也正面临着经营亏损后重组之路上的重重难题
债务重负
珠海机场招商办主任曾宪舜原以为今年逢上了好年头。6月21日,民航总局宣布:从今年8月1日起实施新的《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放宽了外商投资民航比例,鼓励有条件机场直接利用外资和境外上市,允许外方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等。(剩余264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