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杂文创作在中国古代历史悠久,成就辉煌,但是理论研究较为贫乏。本文从杂文的概念、功能、创作主体、审美机制、艺术特点等几个方面,对我国古代杂文的理论研究做了简要的回顾和评析。
[关 键 词] 古代杂文;创作主体;审美机制;艺术特点
[作者简介] 莫顺斌,湖南科技学院中文系副教授,主要从事文艺学研究
中国古代的杂文创作,最早可以上溯到先秦,经过秦汉、魏晋南北朝两个阶段的长足发展,至唐宋时出现繁荣,明清时因文禁而衰落。
中国古代的杂文虽然有着悠久的历史和辉煌的创作成就,其优秀传统也为现代杂文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理论资源。但是,关于杂文的理论研究不多,概括起来,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杂文的概念
我国古代的杂文,有杂文、杂著、杂说等多种相近的名称,内涵与外延也不尽一致。
在我国古代文论中,常常将杂文视为“杂著”,这是一种广义的杂文概念。
例如,最早使用杂文之名的范晔,在《后汉书·文苑传》述及杜笃、苏顺、赵壹的著作情况时,言杜笃“所著赋、论、诔、吊、书、赞、七言、女诫及杂文凡十八篇”①,苏顺“所著赋、论、诔、哀辞、杂文,凡十六篇”②,赵壹“著赋、颂、箴、诔、书、论及杂文十六篇”③。(剩余266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