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林毓生先生来浙大开讲座,我去听讲。听讲者众,我挤坐在门口。记得林先生好像主要讲解了他的老师哈耶克对于“自由”一词的阐释,其间主要结合了哈耶克《自由企业的精神和道德因素》(哈耶克:“自由企业的精神和道德因素”,冯克利译,载《天涯》1999年第5期)一文。或许因为会议室太小,或者听众过多亦未可知,总之林先生的声音我是时而入耳、时而又中断。讲座也就只听了个大概,心中怅怅然。但林先生讲座中所展示出来的纯正学人气质,我却是自始至终如沐春风的。
林先生讲完之后,是提问时间。我提出希望林先生能就胡适《容忍与自由》一文中所阐述的“容忍”与“自由”之间的关系再展开一下论述,并特别提到胡适之所以在时隔8个月之后、在《自由中国》十周年纪念会上再次就“容忍”与“自由”之间的关系予以阐述,足见晚年胡适对于“容忍”与“自由”之关系的高度重视,甚至可以说对于容忍(后胡适将“容忍”一词的汉译改为“宽容”)与自由之关系的思想,成为了晚年胡适思想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事实上林先生的老师殷海光先生亦认为,胡适的《容忍与自由》一文是“近四十年来中国思想史上的一个伟大的文献”。所谓“近”四十年,当指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的四十年,也就是说,在殷先生看来,胡适晚年所一再强调阐述的“容忍”与“自由”之思想,不仅是胡适自己思想趋于成熟的标志,也是胡适思想的另一个高峰,甚至是一个更高的高峰。(剩余264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