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刘庭为:今年初,我在某商场租了一个柜台,但是在这份租赁合同上签名的不是商场所属公司的法人代表,请问这份合同是否生效?
答:虽然出租方签名不是商场所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如果盖有该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对签名的行为人予以追认,该租赁合同仍然生效。只有在无该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追认,该合同签订后双方并无履行行为时,该合同才不能认定生效。
长春李新:不久前我的一个员工代表公司与一家玩具公司签订了一笔金额为10万元的买卖合同,但是由于该员工的笔误,将10万元写成了100万元,请问这个合同能不能撤销?
答:这里涉及到重大误解问题。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一般在实践中包括以下情形,一是对合同的性质发生的误解;二是对对方当事人发生的误解;三是对标的物种类的误解;四是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直接涉及到当事人订约的目的或者重大利益的。对于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在一年之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从本案来看,该买卖合同的总金额发生笔误不符合上述4种情形,因而应当认为其不符合重大误解的情形,您公司不能撤销。(剩余130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