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是大自然之子。人类又是惟一能既在物质上享有大自然的恩泽,又在精神上享有大自然的慰藉的“得天独厚”者。不仅如此,人类还是改造和美化大自然的惟一参与者。作家、艺术家、诗人对自然美则有特殊的敏感,并以自己创作的艺术美提高、丰富了人对大自然的审美感悟。自然作为文艺作品取之不竭的永恒的题材和灵感的源泉,早已是为人所公认的了。
贝多芬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像我这样的爱田野……我爱一株树甚于爱一个人。”这位伟大的音乐大师还说:“在森林中我快乐了……在这些树林里——一片静谧,供你役使的宁谴。”正是这一片宁谴,哺育了音乐家神气无比的“声音”,
罗丹说:“伟大的风景画家……他们在树木的阴影中,在天边的一角中。觑见了和他们的心意一致的思想;这些思想有时和爱,有时庄严,有时大胆……”大自然给予这位雕塑大师的启发。并不体现于他的风景画中,而是在他的人体塑像的崇高神态上。
那么,在散文诗中。在这被公认为,“美文”之代表的精美文体中,自然美的命运如何呢?
散文诗是适于表现自然美的。由于其抒情色彩较浓,又常借助自然环境的美,渲染、烘托或象征地表现人的思想感情。适当发挥这一优势。(剩余245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