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诗虽已有近百年的探求历史,但迄今尚未定形,因此它难以在中国诗歌史上获得恰如其分的定位。新诗如欲定形,就该定出一套形式规范原则。本文通过对新诗形式探求的纵向回顾,揭示了它在定形化的艰难进程中带有规律性的情况,并因此认为:采用定量与定性了的音组为基本单位,形成音组有机组合中等时停逗为特征的节奏表现,实属新诗确立形式规范的基础。从这一立论出发,本文还把一些已有约定俗成倾向但尚未共同遵奉的形式规范原则整理成一个系统,归纳出自由诗、格律诗和自由格律诗三类体式及其内在构成规律,然后结合新时期以来新诗定形化的学术见解和创作实况,剖析了形式虚无主义的诗学观念给新诗形式探求带来的混乱局面,总结其直到20世纪末仍未能实现定形化的教训。
关键词 新诗形式 音组 节奏表现 规范原则
作者骆寒超,1935年生,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中国新诗的形体格式在20世纪一直没有定形。当然,一代又一代的诗人和诗论家曾在新诗定形化探求中付出过艰辛,设计过种种方案,其间也有过几次大讨论,使这一场探索渐趋深入。可惜这种种努力,体现在理论构想上,往往和创作实践脱节;反映在创作中,又多满足于随心所欲,而不求规范约束。(剩余575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