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对上海500名父母离异的孩子及其家长、班主任定量研究的分析结果,支持了西方学者的“有限影响说”,即婚姻破裂虽对学龄子女的生活福利、学业、品行、心理发展和社会适应有消极影响,但其负效应并非如一些学者所推测或传媒所渲染的那么严重。不少孩子在家庭变故的挫折经历中成长、成熟。文章还采用因素分析法对孩子身心健康的多变量进行复合测量,并通过建构模型分析了制约离婚代际后果的主要因素,发现离婚后父母对孩子是否尽心尽责最具解释力,而建立无歧视性的学校社会环境等也将明显地减少父母离婚对孩子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有限影响说父母责任
作者徐安琪,女,1947年生,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叶文振,1955年生,社会学博士,厦门大学经济系教授。
一、文献综述与评估
70年代以来,随着离婚率的迅速上升,有关父母离婚与孩子福利关系的探讨也日趋活跃,形成了主要由社会学、心理学和经济学者参与的一个新的研究领域。研究主要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是估计父母离婚对婚生孩子生存和发展的影响,二是对这种影响予以理论解释。众多研究主要得出两种结论:一是“严重影响说”,认为父母离婚将对孩子产生深远的伤害(Krantz,1988);二是“有限影响说”,即承认离婚确实会给孩子造成一些后果,但在父母离婚的家庭中,问题特别严重的孩子并不是多数,且大多数孩子都能从父母离婚的阴影中走出来,很少有持久的负面影响,也就是说,父母离婚对孩子的影响并非如人们所想象的那么严重(Emery,1988)。(剩余852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