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境的诗意,我想说,它更多体现的是事物的象征性。森林、草地、流水、自然的气息。在梦中,纯粹的回忆,灵魂深处的回忆,抑或说是前世的记忆,引领我们回到自然、回到原初、回到祖先的出发地、回到完满,而这种寻觅得到的报偿却是半截身子的鱼,是残缺、是不完满、是死亡、是没有生气的道具。这也许正暗示了精神总是难以超脱物的悲剧。
梦境的诗意的另一个特质,是灵感的顿悟。
诗人在清醒状态下创作诗歌总是离不开灵感的援助,有时候为了寻找一个适当的词,或者为了让一系列词用适当的方式排列成一台强有力的凿岩机,以便向事物内部掘进,诗人不得不面对一张白张(现在多是面对电脑屏幕)冥思苦想上好一会儿,幸运的话,缪斯会伸出指尖帮你迅速捅破那层遮避真相的窗纸,倘运气不佳,就只有困惑懊恼地独自在窗外徘徊。
梦在获得灵感方面似乎比清醒状态下的想象有着更多异想天开的自由,而且也来得更率性。柯尔律治说,我们做什么梦没关系,反正梦会去寻找解释。“梦会寻找解释”,怎样的解释呢?有人说,梦是醒时的插曲。既然是插曲,不管这个插曲有多长,迟早都要结束在清醒的黎明之前。梦,迟早会结束。而令人惊叹的是,梦的结束绝对有自己的一套办法,即,不管梦行进在怎样的路上,在该结束的地方,它总会理智地、果断地为你竖起“游客止步”的警示牌,也就是为你找到一个足以让你醒来、归来的理由。(剩余96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