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权威人士认为,依“星光计划”兴建的社区居民活动场所,应属社会福利范畴,享受国务院办公厅2000年下发的《关于加快实施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中的相关优惠政策。然而,自2001年6月实施“星光计划”以来,兴建的10万余个“星光老年之家”中,又有多少执行了这其中的相关规定呢?
中国目前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仅仅广西,老龄人口就有400余万人,占广西总人口的9%。关注老龄群体是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帮助老龄群体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2002年4月至今,南宁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3批“星光老年之家”;就在2004年2月底,又有23个“星光老年之家”(以下简称“星光之家”)项目在645万元福利金的资助下走进社区,成为老年居民的“新家”。有社区工作者向记者坦诚,两年来,“星光之家”的确在协助政府扶助弱势群体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部分“星光之家”也正在遭遇运作“瓶颈”,让社区工作举步维艰。
建成易,维持难
南宁市作为第一批“星光计划”的试点单位,早在2002年就已投入社会福利基金2000万元进行社区“星光之家”的建设,尤其在加强社区硬件建设方面,为老年人提供了专门的休闲娱乐场所,让老年居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福利。(剩余262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