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在达拉斯。60年代初,全家从该市西北搬到东南,我失去了儿时的玩伴,陷入一个少年缺乏安全感的孤独时期。有好儿个月,我独自在家宅周围荡来荡去。后来爸爸在当地超级市场给我找了份将食品装袋的工作,可我讨厌这活儿。
一个大热天,我双手拎着顾客的儿个大食品袋送往停车场。路上,看见街对面有家大鞋店,门面漂亮而质朴,装有遮阳篷的巨大橱窗里错落有致地陈列着亮闪闪的新鞋。我向来想体验一番在配有空调设备的环境下工作是啥滋味,因此我决意试试运气。
过了几天,我穿上我最好的衣服,鼓足全部勇气踏入了这爿鞋店。一位电线杆似的瘦高男子接待了我。只见他灰色的头发梳成大背头,容光焕发的脸上带着真诚的微笑。他戴一副银框眼镜,穿一套整洁的海军蓝西服,脚上的黑色飞机头皮鞋油光锃亮。我暗自庆幸自己精心打扮过。
“找活儿干?”他问。
“是的,先生,”我回答,想不到他猜着了我的来意。
“我见你没浏览鞋品,因而估计个八九不离十。”他说着话,仍然在读我内心的活动。“我叫约翰·希尔,本店经理。我们这儿还可以请一个人。你喜欢与人打交道吗?”
这个问题令我感到突然。从搬家以来,我认识的人屈指可数。(剩余291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