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东亚区域合作不同于欧洲的统一观念和制度化建设,主要来自于权力与利益的互动联系,运行中突出市场导向而缺乏制度规范。应认真总结欧洲一体化历程的经验,并与东亚地区合作模式进行比较,以新地区主义视角来探讨适合东亚特色的地区主义合作道路。东亚区域合作应发挥东盟的地区主导作用,完善东盟与中日韩的“10+3”合作机制,共同塑造东亚新地区主义的开放性、协商性和多层次性的特点,实现利益共同体的发展目标。
关键词:东亚;欧洲;区域合作;模式比较
中图分类号:D814.1;F114.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608(2007)05004006
近年来,东亚区域合作问题已经成为学术界热烈讨论的一个共同话题,与此同时,东亚各国政界和商界的精英也以不同方式鼓动和推进“东亚共同体”的构建。2007年1月在菲律宾宿务举行了第二届东亚峰会,已明确在2015年之前建立东亚共同体。尽管东亚各国经济上相互依赖的加深给“东亚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有利条件,但不可否认的是,东亚似乎正处于一个十字路口:一方面,是否要模仿欧洲一体化,超越民族国家的界限,通过社会化的国际治理形成一种联盟共同体?另一方面,能否避免重蹈欧洲国家旧日均势较量的覆辙,通过国家化的地缘政治经济合作融成另一种利益共同体?目前东亚国家不仅生活在现实里,也徘徊在历史中,东亚国家间关系中时隐时现的矛盾和问题,无不与历史的纠葛纠缠在一起。(剩余254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