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舆论广泛批评和政府部门的三令五申下,商品过度包装愈演愈烈的势头并没有被有效遏制,而有逐步蔓延之势。因此,政府应当主动介入市场进行干预,发挥好制定政策法规、开展宣传教育、发挥示范作用、推动“适度包装”、加强市场监管等五大职能,以便从根本上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现象。
关键词:商品;过度包装;遏制;政府职能
近年来,商品过度包装问题逐步引起国家高层的密切关注,整治过度包装已进入宏观管理议程之中。国务院明确将“重点研究实施节约包装材料、禁止过度包装的政策措施,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消费品过度包装问题出台规范性意见”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近期重点工作[1];国家有关部门及各地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文件“叫停”过度包装;近期全国人大审议的《循环经济法(草案)》也明确将过度包装列入严厉限制和惩罚的范围。
所谓商品过度包装是指企业受自身经济利益的驱使,过度投资于商品包装,使其超过合理限度的一种社会现象。时下,“过度包装”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造成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背道而驰。在社会各界广泛谴责和政府部门一再“叫停”的情况下,过度包装依然花样翻新、层出不穷,并有逐步蔓延、愈演愈烈之势,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导致资源配置失效和资源运用低效率,使我国经济关系扭曲、市场竞争无序、社会成本加大,是经济领域典型的“市场失灵”现象。(剩余257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