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出土的汉文、回鹘文契约文书说明,在3-14世纪的吐鲁番地区长期存在着无人身自由、可以被随意买卖的女奴,她们的命运很悲惨。在普通的乡村家庭中主妇是有一定地位的,社会认可她们的债务继承权,她们甚至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
关键词:吐鲁番出土文书 普通妇女 社会经济生活
作者刘戈,女,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燕海雄,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助教。地址:西安市,邮编710062。
古代吐鲁番地区普通妇女的社会地位状况如何?这在史籍文献中很难找到详细的记载,但是,在吐鲁番地区出土的大量的汉文、回鹘文文书中,特别是买卖、借贷文书中含有这方面的一些材料。
一、 吐鲁番出土汉文文书中所反映的普通妇女及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状况
本节研究古代吐鲁番地区普通妇女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问题,主要利用的是《吐鲁番出土文书》。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剩余302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