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实体规则的原则性与不确定性造成了反垄断执法上的多重困境,执法困境克服路径的选择则直接提升了程序规则在反垄断法执法中的地位,现代反垄断法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走向程序化。反垄断法程序化依托于现代社会对程序的特殊需求,根源于垄断及反垄断法的固有特征。反垄断法程序规则在构成上具有复合性,其价值主要在于对效率与公正的双重追求。在程序化的背景下,现代反垄断法的实施机制也具有了自足、多元与软化的特征。
关键词:反垄断法;执法困境;程序化;实施机制
中图分类号:DF414
文献标识码:A
各国反垄断法在现代的发展,逐渐表现出由实体制度建构向程序制度建构转变的倾向,实体规则的原则性与不确定性大大减损了其直接适用的效力,反垄断法已难以对现实中纷繁复杂的垄断违法行为作出周密规定,立法者所能做的全部事情只是宣布一般原则,垄断判断与惩罚只能由执法者在具体的案件中加以确定,反垄断的核心不再是立法问题,而是执法问题。与此相对应,一方面,反垄断法中的实体规则纷纷转向,或更新或简化,以执法程序为主要内容的程序规则日渐完善,不仅执法机关的执法权限得以丰满,立法上还不得不赋予其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另一方面,为防止执法权滥用而损害公共利益,以严格的法律程序控制执法者的执法活动,也成了现代反垄断法的必要内容。(剩余219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