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03年2月16日,A县“110”值班室接到一个电话:“叔叔,叔叔快来呀,我妈被人杀了。”值班的周队长心里一惊,忙问:“小朋友,别急别急,你家住什么地方?”“我、我家住农贸街丽人楼……”电话里传来急促的小男孩的哭声……
“110”警车一路鸣笛呼啸着赶往出事地点。周队长直奔出事的三楼,卧室内被杀的女人仰面躺在床上,全身赤裸着。被杀女子约三十来岁,脖子被人用利器所割,床上一大滩血,溅得墙壁斑斑驳驳;胸前两只丰硕的乳房有明显的掐痕。法医检查,女人阴部有男人残留的精液,离床不远处有把菜刀,显然这是杀人的凶器。茶几上的烟灰缸内,堆满了吸剩的烟头,抽屉上留下了指纹。
周队长将菜刀和烟头带回公安局,经鉴定菜刀上没有指纹,烟蒂上的指纹倒清晰可见。那么,究竟是谁做的案?是情杀、仇杀抑或谋财害命?一大堆疑团摆在周队长面前。A县公安局党委经过研究,将此案定为“2.16”案,由周队长负责组成一个专案组进行侦破。
(二)
第二天,周队长率两名干警来到“丽人楼”。说起“丽人楼”,在县城小有名气。老板姓金,芳名一个梅字,妹妹唤金杏。姐妹俩天生丽质,无论面容和身材在A县排头几名,加上她们会做生意,开的一家“理发廊”由往日的简单店面发展成三层楼房。(剩余376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