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纪委恢复重建
1978年12月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选举产生了100人组成的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陈云为第一书记,邓颖超为第二书记,胡耀邦为第三书记,黄克诚为常务书记,王鹤寿等12位同志为副书记。遵照党中央的规定和邓小平、陈云的指示,中央纪委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
2.制定和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1980年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共同起草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作为党章的重要补充,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准则。中央纪委当年在北京连续召开了3次贯彻《准则》座谈会。在11月召开的第3次贯彻《准则》座谈会上,胡耀邦传达和阐述了陈云“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等3条重要指示,并作了重要讲话,部署了贯彻《准则》,纠正不正之风工作。
3.平反纠正冤假错案
平反冤假错案是恢复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巩固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一项拨乱反正重大任务。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党中央直接平反了刘少奇、瞿秋白、潘汉年等一批重大冤假错案。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对“文化大革命”和历史遗留的大量冤假错案进行了复查。(剩余266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