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国内新闻里充斥着群起涨价的“恐怖主义”:地价要上涨50%;水价改革要还水价一个真实的面孔;公路收费说是还不够还利息,大概也是在为涨价造势。涨价新闻里,有一个语词出现频率很高:“百姓可以承受”。“百姓可以承受”似乎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涨价标准。
比如,中国土地价格预计将提高近50%,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表示:“地价的变动幅度是可以承受的。”比如,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说,中国是世界上所有大国中最严重的缺水国家,水价不能充分反映水的使用价值,会在老百姓许可和承受范围之内,通过水价改革还水价一个真实的面孔。
地价的大幅度提高必然会带动房地产价格随之上涨,而水价的真实面孔也必然需要高价格来支撑,这些都是简单的道理。问题是,涨价者是依据什么来判断这些都是百姓“可以承受”的呢?涨50%尚且是“可以承受”之轻,涨多少才是不能承受之重?
单从表面看,涨价考虑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应该是善政的表现,算得上“以人为本”,古人说“天地之大德曰生”,让每个人都能生活下去显然是最为基本的和谐前提。然而老百姓的承受力是有弹性的,有什么条件过什么日子,理论上的“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在现实中并不容易找到。(剩余56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