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葡萄牙占领澳门是一个复杂渐进的历史过程,自16世纪中叶起,前后长达350多年。1887年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使葡萄牙获得了"永居管理澳门"的地位,使中国丧失了对澳门的管辖权;但条约规定,未经中国允许,葡萄牙不得将澳门让与他国。因此,称澳门"割让"给葡萄牙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澳门是中国的领土,16世纪中叶以后,逐步被葡萄牙人占领。葡萄牙占领澳门是一个复杂、渐进的历史过程,可分为入据、"租居"、侵占和扩张等四个阶段。1553-1571年为葡人入据澳门阶段,1572-1848年为葡人"租居"澳门阶段,1849-1887年为葡人侵占澳门阶段,1887-1910年为葡人进一步扩张阶段。
一、葡人入据澳门
从15世纪初起,为了寻求黄金与香料以及传说居住在东方的基督教王约翰及其王国,葡萄牙人在国家政权的推动和支持下,开始了以探索东方航路为主要内容的海外扩张活动。明朝正德九年(1514年),葡萄牙人首次出现在中国南海之滨,欧维士(Jorge Alvares)乘船抵达广东东莞县的屯门(现在香港境内),进行香料贸易。
早期来华的葡萄牙人采用暴力手段进行殖民掠夺,不可避免地与明朝政府发生了军事冲突。(剩余1174字)